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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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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

申請事由
以下皆隨到隨辦
請檢附以下資料,向民政課辦理
電話:77205分機23
申請事由
以下皆隨到隨辦
請檢附以下資料,向民政課辦理
電話:77205分機28
申請低收入
  1. 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必要時請附相關之戶籍謄本)。
  2. 全戶之財產、稅賦證明或經由社政系統查調之各項證明。
  3. 在學學生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 公立醫療機構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書。
  6. 在營服役者(含志願役)之服役證明。 7.入監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之在監服刑證明。
  7. 失蹤人口報案滿六個月以上之警政機關證明文件(如失蹤多年應有最近六個月之協尋紀錄)。
  8. 戶內列冊人口(福利人口)之郵局或台銀存摺封面影本。
  9.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調解
  1. 身份證。
  2. 私章。
  3. 雙方當事人聯絡住址。
  4. 相關佐證資料文件。
申請中低老人收入戶
  1. 全家人口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含在台子女各類所得暨財產資料)。
  2. 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3. 私章
申請入營役男體位複檢
  1. 申請書二份(申請書本所提供)
  2. 戶籍謄本二份。
  3. 在營證明。
  4. 醫院診斷證明書一份。
  5. 私章。
申請特殊境遇婦女
  1. 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2. 特殊境遇家庭補助申請調查表。
  3. 戶口名薄影本。
  4. 全戶所得、財產歸戶清單。
  5. 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失蹤證明、判決書影本、報案紀錄、服刑證明或診斷證明等)。
申請役男延期入營
  1. 畢業證書影印本一份。
  2. 醫院診斷證明書一份。
  3. 報考國家考試通知單。
  4. 國民身分證。
  5. 私章。
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1. 二吋相片二張。
  2. 個人戶籍謄二份。
申請者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請向本所民政課領取。
申請役男短期出境
  1. 護照正本。
  2. 國民身分證。
  3. 戶口名簿。
  4. 私章。
  5. 代申請人身分證與私章。
  6. 委託書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1. 身心障礙者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應徵服兵役證明書
  1. 國民身份證。
  2. 私章。
申請身心障礙者補助器具補助
  1. 個人戶籍謄本二份。
  2. 公立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 申請人及廠商切結書。
  5. 統一發票或收據(三個月內)。
  6.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須俟縣府同意後,方可購置。
  7. 依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補助而有所不同。
常備兵歸屬報到
  1. 退伍令。
  2. 國民身分證。
  3. 報到憑證A、B卡。
  4. 戶口名簿。
  5. 私章。
申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居家生活補助費要件
    1. 2. 2. 3..
  1.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以前設籍本縣且有居住事實之年滿65歲以上老人。
  2. 原籍設本縣因故遷出後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之後遷入本縣滿二年者,累計設籍滿六年以上且現有居住事實之年滿65歲以上老人。
  3. 戶籍謄本(詳記事)。
  4. 申請人郵局存褶封面影本。
役男免役證明書、遺失補發、禁役證明書
  1. 身份證影本。
  2. 二吋相片二張。
  3. 遺失申請補發須覓保證人一名。
申請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
  1. 低收入戶證明書。
  2. 繳驗註冊繳費收據及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等。
國民兵證書遺失、污損、姓名更改、換發、遺失等申請
  1. 國民身份證。
  2. 二吋照片乙張。
  3. 私章。
  4. 保證書。
申請以工代賬臨時工
  1. 全家總收入要在2倍以內(係指全戶總收入除以除以全戶總人口數,在13000元/人以內)。
  2. 全戶戶籍謄本。
  3. 財產歸屬資料單。
  4. 所得稅資料單。
  5. 申請人郵局存褶封面影本。
  6. 私章。
退伍領令遺失申請補發(或逕向連江縣動員管理組申請)
  1. 申請書。
  2. 保證書。
  3. 申請人及保證人國民身分證影印本各乙份。
  4. 二吋半相片乙張。
  5. 私章。
公墓墓穴及納骨堂申請
  1. 申請者身份證影本及私章。
  2. 往生者之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3. 世居本鄉相關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村長證明等)。
替代役轉、免、回、除、禁役及證明書補發申請
  1. 申請表。
  2. 國民身分證影印本。
  3. 二吋半相片二張。
失業人口求職登記
  1. 身份證。
  2. 私章。
後備軍人轉、免、回、除、禁役、緩召及補充兵緩徵等申請
  1. 申請表。
  2.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印本。
  3. 二吋半相片二張。
全民健康保險第五類、第六類地區人口加保
  1. 身份證。
  2. 私章。
  3. 健保轉出單。
申請自衛隊年資時次證明
  1. 申請表。
  2. 任公職前戶籍謄本。
  3. 任公職證明書。
嬰幼兒奶粉及尿布補助
  1. 申請表(如附件)。
  2. 申請人一方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 申請人(含配偶)及子女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電子戶籍謄本),並應記載全戶人口及詳細記事。
  4.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大陸地區人民或外國籍人士請附居留證)。


申請事由 請檢附以下資料,向本所財經課辦理
連絡電話:77205、76308 分機32、33
處理期限
申請「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接水電證明」
  1. 申請書。
  2. 門牌證明。
  3. 建築物位置圖及各層平面簡圖(應標明各樓層尺寸及隔間)。
  4. 建築物各方向照片。
約1~2個工作日
路燈及巷燈故障維修通報
修復期程:燈泡或定時器等故障:2~3日;線路故障:~8日。若遇特殊損壞情況則依實際情況順延之
申請「舊有房屋證明」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3. 切結書。
  4. 建物平面圖。
  5. 房屋照片四張。
  6. 房屋稅籍證明或供水電證明書。
申辦期程約2-3工作日
申請核發接用水電證明
  1. 申請書。
  2. 門牌證明。
  3. 建築物各方向現況照片。
  4. 建築物位置圖、各層平面圖(應標明各樓層尺寸及隔間)(簡圖)。
  5. 於本縣實施建築管理或都市計畫前已建築完成之建築物應附證明文件。
  6. 其他縣府另行公告之證明文件。
約三個工作日
申請利息免扣證(換發) 原免扣證 隨到隨辦
輔導個人所得稅申報
配合所得稅申報期限


申請事由 請檢附以下資料,向本所民政課辦理
連絡電話:77205、76308 分機25
處理期限
無牌廢棄汽、機車輛公告及處理作業
本所查報張貼七日,由環保局委外廠商負責拖吊移置。
防治病媒蚊孳生
每年4-11月固定噴灑
垃圾清運作業
每日清運
溝渠疏濬
平時請以電話申請,夏季全鄉逐村水溝疏濬
加強海岸地區清潔工作
保持各澳口海灘清潔,定期派員清理。
資源回收資源及廚餘回收
由環保局委外廠商處理。
違反廢棄清理法告發案件處理
立即處理
村內及聯外道路清掃
每日派員打掃
防治公害美化環境 填寫公害受理服務單 立即處理
大型廢棄物處理 填寫大型家具清運單 請先電話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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